关于开展2023-2024年本科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沈师大校[2024]56号文件、《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沈师大校[2024]77号文件中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2023—2024年本科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学院初评及公示:9月25日——10月16日前完成(含公示期);
(2)学校审核:10月18日—10月25日;
(3)学校公示:学校审核后,将统一进行公示。
二、评选范围
2021级、2022级、2023级在籍在校学习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及办法
参照《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请各学院将初评结果(附表7、8、9)于10月24日前填写完成,电子版发送到微信18302476788,纸质档在学校审核时携带。
学生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