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沈阳师范大学第十九届“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4-04-09浏览次数:13

各学院: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自强之星”“励志成才大学生”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沈师大校〔2021〕17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第十九届“自强之星”“励志成才大学生”评选,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报名及学院推选时间:2024年4月21日8:00—2024年4月28日17:00

2.学校评选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31日

二、评选对象:沈阳师范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生处

承办单位: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

四、评选条件

1.具有沈阳师范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在校连续学习生活至少一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综合测评排名达到班级的前50%;

4.已经获评“自强之星”和“励志成才大学生”的同学不再参加次年评选;

5.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等行为。

五、报名方式

1.进入“阳光校园”平台,点击学生管理在搜索框中输入“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自强之星”“励志成才大学生”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进行搜索,下载附件获取报名表。

2.进入“今日校园”活动通知下载附件获取报名表。

3.进入校勤工助学中心官方微信平台,点击第十九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通知页面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  

4.报名表填写后,统一上交到学院辅导员老师。

六、具体实施方案

(一)个人申报、学院推选阶段

由学生自主报名或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级团支部或班委会进行推选。各学院辅导员、学生代表对申报者进行评议,出具学院推荐意见书(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候选人不少于2人,多者不限。

2024年4月28日17:00前,以各学院为单位,将其候选人报名表及自强事迹材料、在校期间所有学年或学期成绩单(以教务系统为准)、将个人所获荣誉汇总表及支撑材料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顺序列举并统计好各级奖项数目(若上交材料有虚假情况,则取消评选资格),一同报送至学校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报名表、自强事迹材料、荣誉汇总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汇总一同报送。文件名格式:**学院**自强之星参评人材料汇总)

(二)学校评选阶段

初审(2024年5月7日):对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

复赛(2024年5月17日):由选手本人制作幻灯片进行演讲,随后评委对选手进行考核提问。经评委审核,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选手;(赛前将有老师对进入复赛的选手进行一对一辅导)

大众公投阶段:“今日校园”上进行线上投票;(大众公投成绩占决赛总成绩5%)

决赛(2024年5月31日):选手以个人演讲的形式参赛,由专家评审小组现场评选。

(赛前将有老师对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一对一辅导)

七、奖项设置

10名“自强之星”、10名“励志成才大学生”,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及奖励。

请各学院按照2023版学生手册中《沈阳师范大学本科生“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评选程序,及时报送材料。

八、活动联系人

学生处:孟祥俊:64429(内线)15566178195

活动联系人:任梓郡 13394165049

        姚泊宁 18269750750

郁郁青松,欣欣向荣。

以自强为信念,触万里长空。

沈阳师范大学第十九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期待你的参与!

材料报送地点: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校团委楼内)

联系电话:86574249



                                                      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