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十九届“自强之星大学生” “励志成才大学生”的决定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14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展示我校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的良好形象,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自强之星”“励志成才大学生”评选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级王晨宇等十名同学为第十九届“自强之星大学生”荣誉称号,授予旅游管理学院2021级刘媛媛等十名同学为第十九届“励志成才大学生”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们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继续发扬优良品德,拼搏进取,争取更大进步。各学院要号召同学们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自强自立,不怕困难,敢于争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而努力奋斗。

 

二O二四年六月七日

 

 

附件:1. 沈阳师范大学第十九届“自强之星大学生”名单

2. 沈阳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励志成才大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