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雅安市石棉县9月5日发生地震,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为精准做好受灾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帮扶工作,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泸定、雅安地震影响,造成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遇难(或失联)、伤害(如致残、丧失生活、劳动能力等)、房屋受损、倒塌或遭受其他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我校学生(含2022级新生)。
二、资助措施
发放地震受灾临时困难补助金。对因受灾导致学习生活出现困难的学生,根据受灾程度发放专项补助金1000—3000元。
三、工作安排
1.情况调查。各学院应对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雅安市石棉县和其它相邻县(市、区)受灾学生开展全面摸排,确保精准掌握学生情况。
2.精准帮扶。各学院统一汇总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简称“中心”),中心将及时办理审批和补助金发放工作。对受灾学生,各学院应从多方面开展资助帮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3.持续支持。学校将根据受灾学生实际情况,持续做好后续资助工作,确保受灾学生安心生活学习。同时各学院要主动做好受灾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024—86592989
附件:《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2年9月7日
注:《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请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易班优课此表格下载所在界面,再点击“下载附件”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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