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教助中心﹝2021﹞24号)《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继续在我校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提高借款学生的征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突出育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
各学院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专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活动,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将诚信教育与各项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还要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征信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二)创新工作形式,抓住关键节点
各学院要创新工作形式,在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期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基础上,引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电子载体,抓住高考后、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以及每年5月份的诚信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国家资助政策。
(三)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确保活动效果
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还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时间安排
2021年5-6月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积极发动,充分动员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做到所有学生全员参与,使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按时推进、总结报送
1、各学院根据附表1“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各学院计划推进(统计)表”,先把“计划推进时间、选定的活动类别、任选3个形式、及每个活动形式拟反映的内容”选项填好,报送备查。
附表1需要在5月6日上午10点前报送。(可参照举例样表)
2、各学院按照上报的活动计划推进表执行,并在活动开展的前一天上报活动地点。
3、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与服务中心将依据各学院的计划,按照时间、地点,组织人员将抽查部分学院,对活动开展的效果进行检验。
4、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
报送总结材料内容:
1)活动方案(含负责人、组织人、参与人)
2)附表2:“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学院统计表”
3)举办单位、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人员(副书记、辅导员、全体学生)、参加人次(除了全员参加,如演讲几人、图片展多少幅图片等等表演的作品数量及参演人数)、活动类别、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
4)活动图片,视频(如有)
报送材料格式:**学院-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总结-经办人姓名。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6月21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以文本格式(加盖公章)和Word格式报送至邮箱:121904307@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孟老师 62989,15566178195
学生处
2021年4月30月
附表: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统计表(含附表1,样表、附表2)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